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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慈善助学圆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7/25 10:53:51  浏览次数:

各慈善分会、市直各部门:

为帮助困难家庭高等教育新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市慈善总会今年继续开展“慈善助学圆梦”救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范围和标准

具有滕州市户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且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教育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农林、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和已享受其它助学救助的学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救助,其标准为:

对于因病、因灾、残疾(重度)及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城乡特别困难家庭的本科学生,每人给予4000元的入学救助金。

对于城乡低保家庭的专科学生,每人给予2000元的入学救助金。

二、救助程序

(一)申请及受理。

1、凡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的应届本、专科生,由本人到所在镇(街)的慈善分会、父母所在的市直单位或工矿企事业单位申请救助,提交个人申请书、考生身份证、2022年高考准考证、高校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单、学生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考生户口页及索引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

2、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除提交考生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外,填写《滕州市“慈善助学圆梦”新生救助申请表》,因病致贫的要提供学生直系亲属的诊断证明,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费结算单复印件;重度残疾家庭的要提供学生父母的残疾证复印件;因灾致贫的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上报一份,镇街一份存档。表格需填写的内容一律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二)审核及汇总。各镇(街)慈善分会和市直各部门、工矿企事业单位负责对申请救助人员的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汇总,《2022年滕州市“慈善助学圆梦”新生救助统计表》进行统计(纸质版加盖慈善分会公章及电子版),连同所有申报材料,8月12日下午3点前报送到市慈善总会,并自行备案。

(三)公示及救助。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通过滕州慈善网向社会进行公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慈善总会将于8月底通过本人提供的农业银行卡进行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各分会、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善助学工作,精心组织、专人负责。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运作,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确保救助对象准确,真正救到急处、救到实处、救到难处,好事办好,善款善用,原则上不搞重复救助。对申请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救助金的,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救助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录取高校;本着谁盖章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慈善组织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对工作人员把关不严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2、在总会救助的基础上,各慈善分会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分会的救助方案,在本辖区、本单位同步开展好助学活动,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拨出专项助学善款,确保大学新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救助金无特殊情况外一律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活动结束后,各慈善分会于9月6日前,将本辖区大学生救助人员名单、救助金额及开展活动的总结(纸质版加盖慈善分会公章及电子版)报市慈善总会存档备案。

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5083062  

滕州慈善网址:www.tzcs.org.cn

电子邮箱:tzcsjz@163.com

 

注:各分会开展救助,参照上述表格办理,并留存相关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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