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新春佳节,经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迎新春·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集中救助一批城乡困难群众,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2日。其中: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5日为各级各单位对求助人员审查上报阶段;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7日为慈善总会审核阶段;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日为网上公示阶段;2026年2月2日起为实施救助阶段。
二、救助程序
救助范围:具有滕州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工作、经营半年以上,因大病、大灾、突发事件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2025年已在各镇(街)慈善基金管委会、慈善专项分会救助的,总会原则上不再救助。家庭特别困难、情况特殊的,要“一事一议”专题研究。
凡申请救助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滕州市慈善总会救助申请表》,表格内容一律手工填写,不得打印。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镇(街)慈善基金管委会领取申请表,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到所在单位领取。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书、身份证、户口页、农业银行卡等材料复印件。因病申请救助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医疗费用结算单复印件(建议提供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汇总单);因大灾、突发事件造成困难的,要提供现场照片及相关有效材料;如申请人没有农业银行卡的,需提供与申请人关系(家庭户口页索引)等相关材料。
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镇(街)慈善基金管委会、专项分会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并提交相关材料后统一报市慈善总会,经审核确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救助金。
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508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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